1.鍛造生產(chǎn)是在金屬灼熱的狀態(tài)下進行的(如低碳鋼鍛造溫度范圍在1250~750℃之間),由于有大量的手工勞動,稍不小心就可能發(fā)生灼傷。
2.鍛造車間里的加熱爐和灼熱的鋼錠、毛坯及鍛件不斷地發(fā)散出大量的輻射熱(鍛件在鍛壓終了時,仍然具有相當高的溫度),工人經(jīng)常受到熱輻射的侵害。
3.鍛造車間的加熱爐在燃燒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煙塵排入車間的空氣中,不但影響衛(wèi)生,還降低了車間內(nèi)的能見度(對于燃燒固體燃料的加熱爐,情況就更為嚴重),因而也可能會引起工傷事故。
4.鍛造生產(chǎn)所使用的設備如空氣錘、蒸汽錘、摩擦壓力機等,工作時發(fā)出的都是沖擊力。設備在承受這種沖擊載荷時,本身容易突然損壞(如鍛錘活塞桿的突然折斷),而造成嚴重的傷害事故。
壓力機(如水壓機、曲柄熱模鍛壓力機、平鍛機、精壓機)剪床等,在工作時,沖擊性雖然較小,但設備的突然損壞等情況也時有發(fā)生,操作者往往猝不及防,也有可能導致工傷事故。
5.鍛造設備在工作中的作用力是很大的,如曲柄壓力機、拉伸鍛壓機和水壓機這類鍛壓設備,它們的工作條件雖較平穩(wěn),但其工作部件所發(fā)生的力量卻是很大的,如我國已制造和使用了12000t的鍛造水壓機。就是常見的100~150t的壓力機,所發(fā)出的力量已是夠大的了。如果模子安裝或操作時稍有不正確,大部分的作用力就不是作用在工件上,而是作用在模子、工具或設備本身的部件上了。這樣,某種安裝調(diào)整上的錯誤或工具操作的不當,就可能引起機件的損壞以及其他嚴重的設備或人身事故。
6.鍛工的工具和輔助工具,特別是手鍛和自由鍛的工具、夾鉗等名目繁多,這些工具都是一起放在工作地點的。在工作中,工具的更換非常頻繁,存放往往又是雜亂的,這就必然增加對這些工具檢查的困難,當鍛造中需用某一工具而時常又不能迅速找到時,有時會“湊合”使用類似的工具,為此往往會造成工傷事故。
7.由于鍛造車間設備在運行中發(fā)生的噪聲和震動,使工作地點嘈雜不堪入耳,影響人的聽覺和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,分散了注意力,因而增加了發(fā)生事故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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